說明:1.契稅計算公式:申報契價(房屋標準價格)*契稅種類適用之稅率=應納稅額. 2.本表僅供試算之用,不做任何證明. 附註:契稅條例第 13 條規定所稱契價,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 為準。但依第 11 條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不動產者, 從其移轉價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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